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处是干什么的)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位于越秀区仓边路42号该中心成立于1995年11月9日,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由广州市司法局负责管理作为广州市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经济条件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办理法院指定的辩护案件此外,该中心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